福建立法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存
中新社福州3月27日电 (郑江洛)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标志着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迈入法治化的新阶段。
福建省是中国著名侨乡,拥有海外侨胞2000多万人;据2023年调查摸底,全省现有涉侨建筑2633栋(处)。该《条例》明确了保护对象范围,包括不可移动的遗址、遗迹、场所,可移动的侨批、文书、手稿、书刊、声像、票据、证件、族谱等。
该《条例》还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濒危的华侨历史文化遗存进行数字化保存,建立数字化平台,实现遗存信息数字化采集、信息化管理和共享利用。
据介绍,《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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